维眸生物收到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反馈意见 要求说明股权变动、实控人认定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事项

近日,维眸生物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一、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请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你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1)请对照监管指引说明你公司认定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并提供具体依据;(2)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与同期增资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3)说明股东ITVFC的穿透情况,其股东股份代持行为是否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规。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进展情况,以及就股份“全流通”履行的审批或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 四、请补充说明(1)以顾问身份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人员是否与发行人签署了顾问合同,合同是否明确了顾问的具体职责、期限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方式,入股行为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如入股价格与员工相同或接近,说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2)激励对象离职后仍持有相关激励份额的,是否符合前期协议约定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请核查并说明公司产品研发及经营等活动是否需要履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监管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 六、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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