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卢旻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卢旻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 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 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日,卢旻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卢旻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 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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