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冶连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将届法定退休年龄,冶连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冶连武先生在公司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剑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截至本公告日,刘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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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刘剑波,男,199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曾担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5年6月入职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