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拟用不超8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近日,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118)发布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显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不超过82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71.65万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76.35万元。

根据公司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万元)
1 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45837.93 29812.98
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8862.60 5763.37
合计 54700.53 35576.35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1.4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余额8200万元。

投资方式上,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或可灵活申购赎回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通知存款等,且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条件。本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尽管本次投资选择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公司也采取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建立台账管理、及时分析跟踪、董事会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公司表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能够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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