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总经理黄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不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遴选适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人选,并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黄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黄翔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黄翔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涤非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涤非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吴涤非先生简历:
吴涤非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师、经济师,历任安徽诚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浙江嘉兴亚达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广东南海现代国际企业集团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北大高科五洲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吴涤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涤非在控股股东担任董事,除此以外,吴涤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