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先生、董事周家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建华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但仍在控股股东集团任职;周家海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但仍在控股股东集团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吴建华先生、周家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吴建华先生、周家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吴建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带领公司深入推进文化转型、战略转型、组织转型、机制转型,领导公司把握战略发展主线、拓展发展新空间、打造核心能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董事会对吴建华先生、周家海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