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董事朱佳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4年11月8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702,112股,占公司股本的
2.95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朱佳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三、备查文件
朱佳军先生的《辞职报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8日